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日
1 概述
1.1
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1.2
原料药指用于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是制剂中的有效成份,由化学合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所制备的各种用来作为药用的粉末、结晶、浸膏等,但病人无法直接服用的物质
1.3
药包材是指指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和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所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1.4
药用辅料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使用的赋形剂和附加剂;是除活性成分以外,在安全性方面已进行了合理的评估,且包含在药物制剂中的物质。
1.5
用户 提交相应的证件后可在中国制造网上发布以上产品。
2 禁止发布产品列举
2.1
毒品:如鸦片、大麻、古柯、可卡因、海洛因、冰毒、摇头丸、
K
粉等
2.2
列管精神药品:如芬太尼、三唑仑、甲喹酮、阿普唑仑、卡西酮等
2.3
列管麻醉药品:如醋托啡、醋美沙多、烯丙罗定、阿醋美沙多、阿法美罗定等
2.4
新精神活性物质:如 4- 甲基甲卡西酮, 1- 苯基 -2-(N- 吡咯烷基 )-1- 己酮、 1-(4- 氯苯基 )-2-(N- 吡咯烷基 )-1- 戊酮、 1- 苯基 -2-(N- 吡咯烷基 )-1- 戊酮等
2.6
兴奋剂:如克仑特罗、奥斯塔林、 4- 羟基诺龙、宝丹酮、苯丙甲胺、勃地酮等
2.7
医疗用毒性药品:如砒石、砒霜、水银、生马钱子、生川乌、生草乌等
2.8 放射性药品:如32 磷、51 铬、67 镓、123 碘、125 碘、131 碘、132 碘、131 铯、133 氙、169 镱、198 金、203 汞、99m 锝、133m 铟
2.9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2.10
批准试生产的药品:试生产药是没有正式拿到国家批准文号,在临床进行试用观察的,没有进行批量生产的药品,一般只在指定的医院使用。
2.11 宣传提高或增强性功能的药品
2.12 疫情期间药品按国家要求管控:
2.1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明令停止或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2.14 吸毒工具:烧锅、冰壶、水烟壶、K 壶、溜冰壶、嗨壶、咕噜壶、其他自制吸毒工具等等
2.15 毒品提取或生产工艺、技术书籍等资料;
2.16 参考资料:
3 允许发布产品
3.1 入驻要求
3.1.1
药品
工厂
贸易公司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供货工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注册证》或者《药品出口销售证明》
供货工厂的《药品注册证》或者《药品出口销售证明》
供货证明
3.1.2
原料药、药包材、药用辅料
3.2 证件示例
3.3 目录选择
医药卫生(Health & Medicine)>> 中草药和饮片(Chinese Herb Medicine)
医药卫生(Health & Medicine)>> 医药包装(Pharmaceutical Packaging)
医药卫生(Health & Medicine)>> 中成药(Prepared Chinese Medicine)
医药卫生(Health & Medicine)>> 医药化学品(Pharmaceutical Chemicals)
医药卫生(Health & Medicine)>> 西药成药(Western Medicine)
医药卫生(Health & Medicine)>> 空胶囊(Empty Capsule)
3.4 发布要求
3.4.1 成品药信息中必须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及忠告语。
3.4.1.1 非处方药忠告语应为“Please read the instruction carefully and follow it, or please purchase and use those drugs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pharmacist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3.4.1.2 处方药忠告语应为“This information is only for medical or pharmacy professionals to read (本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 。
3.4.2 非处方药产品图片必须有明显的非处方药专用标志(OTC )。
3.4.3 药品信息内容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进行扩大或者恶意隐瞒的宣传,不得含有说明书以外的理论、观点等内容。
3.4.4 药品信息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3.4.4.1 药品信息不得使用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
3.4.4.2 药品信息不得含有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
3.4.4.3
药品信息不得以儿童为诉求对象,不得以儿童名义介绍药品,如“ 妈妈说,咳嗽了就喝XXX” 。
3.4.5 药品信息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3.4.5.1 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如“ 保证疗效”“ 无效退款”“ 保险公司保险” 等内容;
3.4.5.2 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如“ 治愈率达99.9%” 等;
3.4.5.3 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如“ 比XX 品牌更有效”“ 比XX 品牌更安全可靠” ;
3.4.5.4 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如“ 药到病除”“ 降糖降压抗癌良药” ;
3.4.5.5 含有“ 安全无毒副作用” 、“ 毒副作用小” 等内容的;
3.4.5.6 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药为“ 天然” 药品,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的;
3.4.5.7 含有明示或者暗示该药品为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的,如“ 家庭必备”“ 白领人士不可或缺之良药” ;
3.4.5.8 含有明示或暗示服用该药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和升学、考试等需要,能够帮助提高成绩、使精力旺盛、增强竞争力、增高、益智等内容的,如“ 上北大,请选择XX” ;
3.4.5.9 其他不科学的用语或者表示,如“ 最新技术” 、“ 最高科学” 、“ 最先进制法” 等。
3.4.6 药品信息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3.4.6.1 含有不科学的表述或者使用不恰当的表现形式,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药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
3.4.6.2 含有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者奖品等促销药品内容的;
3.4.6.3 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的,如“ 全国销量排名第一”“XX 机构指定用品” 等。
4 FAQ
4.1 问:禁止发布的药品(如性功能相关药品),生产出口资质齐全,是否可以发布?
答:不可以,有资质生产不代表有资质在互联网展示。
4.2 问:
如何查找原料药、辅料、药包材登记信息?
4.3 问:无国内资质,有国外相关认证是否可以?
答:可以,比如:有效的美国fda证书或者欧盟ce证书。
5 为什么制定这个规则?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取得药品、药包材相关资质的客户才能在中国制造网发布此类产品。
6 可参考的法律法规
7 违反规定会有怎么样的处罚措施?
不遵守我网发布规则,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操作,比如诚信分扣分、违规信息直接删除、相关类目限制发布、公司帐号暂停推广、永久关闭帐号不再合作等等。
8 附则
8.1
供应商的违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8.2
中国制造网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客户公示。
8.3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供应商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中国制造网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中国制造网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