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 概述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
2 禁止发布产品列举
2.1
宣传提高或增强性功能的保健食品信息;
2.2
国务院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已经取消的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信息;
2.3
国务院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信息。
2.4
添加了违禁成分
2.5
假冒伪劣产品
2.6
产品示例
蓝婷 |
姿婷纤维素 |
御秀堂养颜瘦身 |
黄金身段红七子牌减肥 |
纤瘦 |
苦瓜三天瘦 |
俏妹牌减肥胶囊 |
元草牌元草血平康冲剂 |
百草堂 |
靓丽减肥胶囊 |
轻松牌减肥胶囊 |
柳之美神奇26燃脂咖啡 |
十日瘦 |
天凤降脂胶囊 |
天天瘦减肥胶囊 |
奥露娜牌左旋肉碱银杏胶囊 |
十天瘦 |
百丽减肥胶囊 |
苦瓜清脂减肥胶囊 |
塑尔美澳淇螺旋藻减肥胶囊 |
瘦身语 |
保秀丽减肥丸 |
无限秀何贞灵胶囊 |
烛红牌百通美胶囊(白色) |
吸脂素 |
纤纤减肥胶囊 |
秀身堂绿藻溶脂素 |
顺康都市丽人怡美减肥胶囊 |
琪美减肥 |
魅美减肥胶囊 |
苹果醋减肥咀嚼片 |
左旋肉碱(维生素BT)胶囊 |
瘦身田柒 |
韩国瘦身一号 |
苹果醋克脂全身瘦 |
丽尔纤姿α-亚麻酸清脂软胶囊 |
姿身胶囊 |
好身材软胶囊 |
仟佳俪牌减肥胶囊 |
美轻松减肥计划减肥片精装套盒 |
冬瓜排油素 |
瘦宝草本胶囊 |
塑丽婷排毒减肥胶囊 |
金盛牌辣妹2008果醋减肥胶囊 |
减肥降脂美 |
减肥姿身胶囊 |
川奇牌秀姿减肥胶囊 |
果醋瘦胶囊、果醋瘦螺旋藻减肥胶囊 |
美姿纤维素 |
天天素清脂胶囊 |
沙淇螺旋藻减肥胶囊 |
飒兰德牌健美颗粒(包装上标有左旋肉碱) |
魔力燃脂素 |
博美堂左旋肉碱 |
圣威赘消美减肥胶囊 |
思路雅牌靓丽胶囊(包装上标有“清脂三天”) |
木瓜排油素 |
丽人牌妮可胶囊 |
苗条乐(草本胶囊) |
数字牌减肥胶囊(包装上为Vc苹果醋瘦身胶囊) |
青瓜排油素 |
曲姿秀减肥胶囊 |
花旗•由美减肥胶囊 |
蝶之舞牌减肥胶囊(包装上标示为左旋肉碱强效瘦) |
清脂苦瓜素 |
纤纤乐草本胶囊 |
瘦身教馆体内运动丸 |
仟佳丽牌减肥胶囊(包装上标有“左旋肉碱强效全身瘦”) |
闪电强效瘦 |
雪蓝奇减肥胶囊 |
金葵花牌脂平喜胶囊 |
清脂宝胶囊(原名:清脂宝)(包装上为水果植物减肥胶囊) |
营纤1+1 |
杨柳青减肥胶囊 |
草泽堂牌俏姿减肥胶囊 |
美福乐减肥套盒(包装上丹健减肥营养晶标示为苹果醋闪电瘦减肥片) |
3 允许发布产品
3.1
入驻要求
工厂· |
贸易公司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
自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保健食品) |
或者供货方的企业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卫生许可证》 |
供货证明 |
3.2
发布要求
3.2.1目录选择医药卫生(Health & Medicine)>>保健食品(Health Food)
3.2.2保健食品信息必须标明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即“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
3.2.3保健食品的产品图片须有保健食品标识。
3.2.4保健食品信息中必须注明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
3.2.5保健食品信息中必须标明“This product cannot replace medicines(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
3.2.6保健食品信息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份/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任意改变。
3.2.7保健食品信息应当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和内容:
3.2.7.1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保证效果”“绝对有效”等
3.2.7.2含有使用该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表述,如“服用XX,还您健康”;
3.2.7.3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不使用信息宣传的保健食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如“肥胖会造成XX、XX等多种,快使用XX产品”;
3.2.7.4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描述该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
3.2.7.5利用和出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如“刘小姐使用后表示效果真是太惊人了”;
3.2.7.6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
3.2.7.7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者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
3.2.7.8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
3.2.7.9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对比,贬低其它产品;
3.2.7.10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
3.2.7.11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
3.2.7.12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的;
3.2.7.13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的;
3.2.7.14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的;
3.2.7.15声称或者暗示保健食品为正常生活或者治疗病症所必需,如“家庭必备”;
3.2.7.16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综合评价内容的,如“一个月能让您恢复青春”“本产品获得XXX金奖”等;
3.2.7.17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使用保健食品的,如“买一个疗程送一个疗程”等。
3.2.8不得以新闻报道等形式发布保健食品信息。
4 FAQ
4.1 问:提高或增强性功能的保健食品信息为什么不得发布?
答:国家监管部门通知,宣传有壮阳功能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具有合法地位。原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未批准过声称壮阳功能的保健食品。我国允许注册申请的特定保健食品功能有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减肥等27项,但不包括壮阳相关功能。
4.2 问:减肥保健食品常见违禁成分有哪些?
答:西布曲明、氛氟拉明、吗吲哚、双氢克尿噻、去甲麻黄素、去氢表雄酮等
5 可参考的法律法规
6 违反规定会有怎么样的处罚措施
不遵守我网发布规则,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操作,比如诚信分扣分、违规信息直接删除、相关类目限制发布、公司帐号暂停推广、永久关闭帐号不再合作等等。
7 附则
7.1
供应商的违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7.2
中国制造网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客户公示。
7.3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供应商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中国制造网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中国制造网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