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图片使用中的侵权问题

背景:

随着人们对于艺术的追求及智能手机的普及,人人都成了“摄影师”,图片的价值日益凸显,随之而来的版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2001-2017年,全国共计有六万份判决结果,随着近几年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案件数量在不断上升,估计到2018年,整体数量还会有攀升。数量及趋势如下:

微普法:图片使用中的侵权问题

图片侵权实际诉讼情况:

2001-2017年全国六万份图片侵权判决结果来看:基本上只要提交至法院层面,最终不予支持的诉讼案件数量仅为28.49%(如下图)。

微普法:图片使用中的侵权问题

 

图片侵权产生的风险:

2015-2017年江苏省审理结案的全部案件范围内随机抽取了10个图片侵权案件样本(如下图),从赔偿额上看,一张图片,如果不注意授权使用,最终赔偿结果范围在2600-40000/,每幅图片的平均侵权成本为4391.11元;每个案件支付的平均赔偿为19,760元,中位赔偿数额为12,500元,这还不包括判决后的登报道歉、案件受理费等损失。

微普法:图片使用中的侵权问题

2015-2017年江苏省审理结案案件范围内随机抽取10个图片侵权案件样本

看完上面的数据,相信大家对于图片侵权实际诉讼情况及产生的风险已有大概了解。众所周知,人类享有的美术作品权利在我国已被纳入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简单的说:“美术作品是人拍的、人画的,作者付出了劳动,模特贡献了肖像,因此原创图片在社会中自然承载着无形的价值,未经作者授权,不能擅自使用他人劳动成果”。

 

那么,在图片使用上,应该注意些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业界专业建议:

一、         使用网络图片,应注意的三大雷区:

1、  百度、360、谷歌搜索等网上获取的图片不可随意使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除了因个人学习、时事报道、科学研究等十二种情形下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有人专门把登记了版权的图片放到互联网上传播,一两年后开始批量维权。之前有一起图片侵权诉讼案件,一件作品索赔额7000RMB,共计3924件作品,大家可自行计算赔偿金额。因此,在使用图片时一定要注意,免费网站免费下载并不代表可任意使用,无法得知著作权人、不具有侵权故意都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

2、  加工改造后的图片也是侵权。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的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改编权、发行权等多项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改造和使用著作权人的图片,同样构成侵权。现代的科技手段远超出人的想象,专门从事图片维权工作的律师事务所是不会人工一个个的看的,都是通过专业的识图软件进行鉴别。

微普法:图片使用中的侵权问题

左图为原图,右图为加工后的图片,仍属于图片侵权。

备注:以上图片均属中国制造网版权所有。

3、  “非盈利目的”不是侵权的挡箭牌。《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12种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情形。合理范围内,其他的即使是“非盈利目的”也应该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二、         如何避免图片使用中的侵权问题?

1、 图片上有明显水印的,包括图片库水印、创造者个人水印等,必须获得授权才能使用;

2、 搜索引擎上获取的图片,因来源广泛,不要随意使用;

3、 拥有图片的合法使用权,不是以是否交费为衡量标准,而是必须有授权协议。

最后,建议大家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务必使用有授权或企业自行拍摄的图片,避免引起图片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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