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来自电子烟的投诉比较多,集中在商标(JUUL、HQD、My Fog、Maskking)、外观专利、著作权(breeze),也导致了很多客户被处罚,下面将盘点一些典型投诉案例,供大家参考。
1、在产品标题、关键词、属性、描述等字段使用了投诉方的注册商标。
部分客户在关键词、属性中写品牌词蹭流量,均会被判定为侵权。提醒:发布产品时各个字段包括图片均不得出现他人的商标。
如:错误写法:Original 0.7ml Capacity 400mAh Battery Juuls Pod Ovns Jc01 Pods Vape Kit
建议写法:Original 0.7ml Capacity 400mAh Battery Ovns Jc01 Pods Vape Kit
2、配件直接使用了对方的商标。
XX品牌电池,和适用于XX品牌的电池是两个概念,未取得授权的配件,请记得使用for的形式。
如:Amazon Sale Fast Charger 5V 2A Charging E-Cig Juul
正确的写法建议:Amazon Sale Fast Charger 5V 2A Charging for E-Cig Juul
3、图片上有投诉方的注册商标。
红框为文字商标,蓝框为图形商标。
4、外观专利侵权。
目前我们收到的专利如下。该专利于2020年2月16日公告,如果能证明产品在此日期前已经销售可以申述。
图1(投诉方专利)
图2(侵权产品)
5、HQD商标。
注册人是我网会员,客户的主要述求是商品的标价不可过低,防止扰乱市场,目前大部分的客户均已达成和解。
6、JUUL通配烟油。
一般来说烟油作为配件,写成for XX品牌就不判定为侵权,但是近期JUUL在美国成功打赢了一起通配烟油的官司,中国也有3家公司被判定侵权不可进入美国市场。所以JUUL的通配烟油不可发布,电池类的附件可发布。
7、著作权侵权。
该投诉方有28款系列产品,以下摘了一部分。
8、部分投诉方注册商标供参考:(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