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1.1
为及时协调处理买卖双方的贸易争议,促进中国制造网的和谐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中国制造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范。
1.3
中国制造网有权随时修订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应修订,应立即停止使用中国制造网国际站的相关服务或产品。
第二章 受理投诉的范围及条件
2.1
中国制造网受理投诉的范围包括:
2.1.1 买方投诉卖方未发货;
2.1.2 卖方投诉买方未付款;
2.1.3 买方投诉其收到货物与约定不符
2.1.4 其他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情形。
2.2
所有投诉,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国制造网才会受理:
2.2.1
投诉人是中国制造网国际站用户且在中国制造网的规定时间内,表明自己的具体身份信息并提供相关资料,且提供明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2.2.2
有明确、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2.2.3
提供必要的、准确的、详实的事实依据和材料,如付款凭证等;
2.2.4
符合中国制造网认为应受理的情形。
第三章 具体规则
3.2
买卖双方应当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制造网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3.3
中国制造网有权根据所了解到的证据事实,并依据平台有关规则作出处理决定(包括严重警告、限制展示、暂时或永久关闭账号、永久禁止使用中国制造网、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等)。同时,中国制造网亦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纠纷的处理。
3.4
如您为纠纷或争议的一方,中国制造网有权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您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知争议相对方。您有义务在收到我们的通知后,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的资料,配合纠纷、投诉的情况了解与处理,否则,中国制造网有权单方面独立判断其他用户对您的投诉及(或)偿付要求是否成立,做出对您不利的处理决定。若经过中国制造网判断用户的偿付要求成立,则您应及时进行偿付。同时,如您的行为同时构成违约的,中国制造网亦有权根据平台有关规则或您与我们之前签订的书面协议,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止或终止您的相关服务、拒绝您以任何形式再次注册或使用中国制造网、不予退还相关费用等措施。
3.5
提交人应保证其所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己方以及对方提供的证据不实的风险/责任。如因一方提交的证据不实导致任何责任,中国制造网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3.6
您理解并同意,因中国制造网并非专业的司法机构,我们对证据的鉴别能力及对纠纷的处理能力有限,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用户提交的证据进行判断,不保证处理决定完全符合您的期望,亦不对处理决定承担任何责任。如您对处理决定不满意,您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纠纷,但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您仍应先接受或履行中国制造网做出的处理决定。如在约定期限之后提请诉讼或仲裁的,即使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与中国制造网处理结果不一致,应由双方自行解决,双方均同意不得向中国制造网提出任何主张并同意对中国制造网予以免责。
第四章 法律适用、管辖及其他
4.1
任何一方依据本规则发起投诉或申请中国制造网协调处理后,在任何情况下均仍有义务自行解决与对方之间的争议,并严格履行中国制造网的有关规则或约定,支持并配合中国制造网,完全同意和支持中国制造网依据其判断做出的行为。
4.2
用户应妥善保管其在中国制造网的账号密码,并对该账号的所有行为负责。
4.3
如用户存在未经中国制造网同意的帐户出售或授权使用行为的违约行为导致贸易纠纷投诉,中国制造网有权在未经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中止或终止您的相关服务。同时,中国制造网不对因此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保留追究您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4
当焦点科技作为诉讼或仲裁当事人时,则本规则将不再适用于该争议的处理,任何一方均应当将争议提交焦点科技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5 本规则在实施过程中与中国制造网公布的其他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本规则没有规定的参照其他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