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信息报送有关事宜的提醒

 

尊敬的供应商朋友您好

 

202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5年第15号公告,根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对平台企业做出如下要求:

1、对涉及网络商品销售等性质的平台企业,《规定》要求需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

2、报送内容包括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及销售货物等活动取得的收入信息(包括收入总额、退款金额、佣金、收入净额等信息);

3、平台企业应当于季度终了的次月内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上季度的收入信息;

4、平台企业将于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首次报送上一季度(2025年7月-2025年9月)平台相关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及销售货物等活动取得的收入信息。

 

中国制造网在线交易服务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要求,请各位供应商朋友及时关注税务合规要求,以及当地税务部门关于信息报送、买单出口的风险提醒,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合规风险

 

感谢您的配合,如您有任何疑问,可及时联系我们。

 

中国制造网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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