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制品发布规范解读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25日  
 
概述
国家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客户不得在中国制造网上发布烟草制品。
 
1.1 禁止发布产品列举
1.1.1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及其制品,包括加热不燃烧型烟等;
1.1.2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
1.1.3烟草专用机械:真空回潮机、切尖解把机、润叶机、润梗机、烟用喂料机、打叶机组、烟用加料机、加香机、储叶柜、储梗柜、储丝柜、蒸梗机、压梗机、切丝机、烟用加温加湿机、烘丝机、冷丝机、烟丝膨胀装置、白肋烟干燥机、烟丝输送装置、烟用复烤机、烟用预压打包机、卷接机组及其单机、包装机组及其单机、滤棒成型机组及其单机、烟用装盘机、烟用卸盘机、滤棒输送装置、烟支输送储存装置、烟用装箱封箱装置、废烟支、烟丝回收装置、烟草薄片生产线
1.1.4电子烟及烟液(迷你电子烟、笔式电子烟、电子烟弹、烟液)  
2 允许发布产品列举
2.1 烟草周边产品
2.1.1配合烟草使用的产品:如烟灰缸、打火机、烟斗、雪茄切烟刀
2.1.2收藏用品、民族用品:阿拉伯水烟
2.1.3电子烟配件:电子烟电池、电子烟盒、电子烟充电器、挂绳等
2.1.4戒烟用品(取得非处方药批准):尼古丁舌下片
 
2.2 入驻要求
仅限尼古丁舌下片,其他产品无需额外证件  
工厂 贸易公司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供货工厂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注册证 供货工厂药品注册证
  供货证明或者采购凭证
 
2.3 证件示例 
烟草制品发布规范解读
 烟草制品发布规范解读  
发布要求
3.1 目录选择:
轻工日用品(Light Industry & Daily Use)>>火柴,火机和烟具(Match, Lighter & Smoking Set)
工艺品(Arts & Crafts)>>工艺烟具(Smoking Set)
医药卫生(Health & Medicine)>>戒烟用品(E-Cigarette)
 
3.2   信息中不能含有烟草、烟草制品 的相关信息, 不能含有大麻等其他违法违规 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片、视频。
     
可参考的法律法规    

5 违反规定会有怎么样的处罚措施   
不遵守我网发布规则,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操作,比如诚信分扣分、违规信息直接删除、相关类目限制发布、公司帐号暂停推广、永久关闭帐号不再合作等等。   

6 附则  
6.1 供应商的违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6.2 中国制造网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客户公示。
6.3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供应商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中国制造网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中国制造网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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