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禁止的商品或信息发布规则解读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25日   

概述
严禁发布涉及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旗帜、币、徽章、歌曲、纪念章等,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使用或错用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进行宣传的商品及信息。     

禁止发布产品列举   
2.1  使用 特供 ”“ 专供 或变相宣称 特供 ”“ 专供 等进行广告等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如:国家X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国家XX机关专供、特供等借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称进行宣传的用语
 
2.2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炒作。
如:随意在衣物上印有国旗图样;使用国旗图样作为商标, 包装,头像等
 
2.3 营销宣传各类禁止销售的勋章”“奖章”“纪念章及伪造的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物品。
如:伪造70周年纪念币
 
2.4 利用国内外国家领导人的名义和形象、或特型演员以领导人形象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促销活动。
如:毫无纪念意义、带有恶搞、侮辱、丑化国内外国家领导人的商品,包括不限于:车贴、面具、T恤衣服等;
利用特型演员在其表演作品中的角色形象和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活动、宣传展示等。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内外国家领导人及其亲属的名义、形象(真人和卡通)进行广告宣传,使用领导人同款、肖像等信息招徕消费者或商品描述中出现其题词、口号等; 

为什么制定这个规则 
为了维护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誉和形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制造网禁止发布此类产品。

可参考的法律法规

5  违反规定会有怎么样的处罚措施 
不遵守我网发布规则,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操作,比如诚信分扣分、违规信息直接删除、相关类目限制发布、公司帐号暂停推广、永久关闭帐号不再合作等等。

附则 
6.1 供应商的违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6.2 中国制造网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客户公示。
6.3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供应商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中国制造网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中国制造网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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