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发布规则解读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25日  
 
 概述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提交相应的证件后可在中国制造网上发布此类产品。
 
入驻要求 
工厂 贸易公司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供货工厂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化妆品注册证或备案信息凭证(可提供官方网站备案截图,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供货工厂的化妆品注册证或备案信息凭证(可提供官方网站备案截图,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供货证明

证件示例 
 
 
化妆品发布规则解读化妆品发布规则解读
发布要求:目录需选择以下目录
 
 
 
 
 
 
 
 
 
 
轻工日用品(Light Industry & Daily Use)
 
 
 
 
 
 
 
 
 
 
 
 
 
 
 
护肤品(Skin Care)
及所有三级目录
彩妆(Makeup)
及所有三级目录
头发护理产品(Hair Care Products)
及所有三级目录
个人护理用品及美容(Beauty & Personal Care Products)
精油(Essential Oil)
香水(Perfume)
 
体香剂 & 止汗剂
 
(Deodorant & Antiperspirant)
胸部护理(Breast Care)
美甲工具和用品(Nail Beauty Products)
洗甲水(Nail Polish Remover)
指甲油(Nail Polish)
指甲胶水(Nail Glue)
甲油胶(Gel Polish
美甲水晶粉(Nail Acrylic Powder)
沐浴用品(Bath Supplies)
沐浴盐(Bath Salt)
沐浴乳(Shower Gel)
香皂(Toilet Soap)
口腔护理(Oral Care)
牙膏(Toothpaste)
漱口水(Mouth Wash)
牙粉(Tooth Powder)
 
命名注意事项 
5.1 不可出现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如:其中医疗术语指 如处方;药方;药用;药物;医疗;医治;治疗;妊娠纹;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 。 
5.2 不可出现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如:消费者使用化妆品通常是想达到某种功效,化妆品广告主在投放广告时,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对化妆品的生产者、成分、效用或性能进行夸大宣传,甚至无中生有。很多化妆品广告还会利用消费者相信权威或喜欢从众的心理,对商品的销售状况进行虚假宣传或作出使用性评价,例如 “××市场占有量第一 ”“××推荐使用品牌 等。 
5.3 不可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5.3.1绝对化词意。如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超强、全面、全方位、最、第一、特技、换肤、去除皱纹等。   
5.3.2虚假夸大用语。如复活、再生、更生、重生、整形、微整、整肤、换肤、抗疲劳、丰乳、丰胸、高渗透、透皮、激活、活细胞、减肥、瘦、净脂、清脂、吸脂、燃脂、溶脂、抗氧、零负担、强壮、热能、透活、微导。   
5.3.3医疗术语。如处方、药房、药用、医疗、医治、免疫、靶向、排毒、脱敏、抗敏、防敏、杀菌、灭菌、防菌、抑菌、抗菌、除菌、消毒、生长因子、激素、荷尔蒙、抗生素以及适应症相关用语。   
5.3.4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补肾、补血、活血、除湿、排毒、解毒、调节内分泌、吸附铅汞、祛寒、去除雀斑、祛风、祛红、通脉、行气、益气、理气。   
5.3.5医学名人的姓名。如神农、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孙思邈、南丁格尔、白求恩。   
5.3.6产品的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如解码、数码、智能、红外线、活能、活氧、科技平衡、冷效应、氧份修复。   
5.3.7迷信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用语。如鬼、妖精、卦、邪、魂、神灵。 
5.3.8超范围宣称产品用途的用语。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的解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   

为什么制定这个规则?  
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只有取得相应资质的客户才能在中国制造网发布此类产品。 

可参考的法律法规

8 违反规定会有怎么样的处罚措施?
遵守我网发布规则,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操作,比如诚信分扣分、违规信息直接删除、相关类目限制发布、公司帐号暂停推广、永久关闭帐号不再合作等等。

附则  
9.1 供应商的违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9.2 中国制造网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客户公示。
9.3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供应商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中国制造网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中国制造网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分享至:
微信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按钮,分享到好友或朋友圈
加入我们
在线咨询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