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制造网《供应商用户协议》变更公示

 尊敬的各位会员朋友:

 

为充分保障中国制造网(www.made-in-china.com)的合法权益,维护用户和平台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本网站运营需要,中国制造网(www.made-in-china.com)将《供应商用户协议》的各项条款及相关规则不时地进行修改和变更

更后的内容已发布于本网站,请您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协议、规则等相关内容的变动。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本网站;如您继续使用本网站,即视为知悉变动内容并同意接受。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 新增同业使用规则,不接受同业供应商注册使用中国制造网(www.made-in-china.com)。

2. 修改争议诉讼法院信息,原诉讼法院从南京浦口区人民法院修改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变更后内容详见:《供应商用户协议》

 

特此通知,请广大会员朋友们知悉。感谢您对中国制造网(www.made-in-china.com)的关注与支持!

中国制造网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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