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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尊敬的会员朋友,您好!                                                                           

接国家监管部门通知,根据《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需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发布行为,保障公共安全。

根据要求,

1.   对有毒、剧毒、易燃、易制爆、放射性类危险化学品(名录见下方)进行禁止级别管制;即,全面禁止发布此类产品。(禁止发布的产品名录请下载公告下方文档查看)

2.   对有毒、剧毒、易燃、易制爆、放射性类以外的危险化学品进行限制级别管制;即,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方可发布。

                                                      

因此,

1.   若您确认贵司产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请忽略此公告;

2.   若贵司确实有发布有毒、剧毒、易燃、易制爆、放射性类危险化学品,请尽快删除或更换为其他产品;

3.   若贵司有发布除禁止类之外的危险化学品 :

1)  请登陆Virtual Office(我的展示厅)上传贵司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  若之前已上传了以上有效证件,可不用再次提供;

3)  若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请删除对应产品信息

4)  建议贵司了解当地公安部门对此类产品信息的发布要求,请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请在2017731前完成信息自查、删除/修改、证件的提交;逾期不能删除禁止发布类产品,或无法提交有效证件,且未删除限制发布信息的,我网会视信息情况给予冻结产品处理,情况严重者将根据《发布禁限售产品处罚规则》予以处罚,请予以重视。


谢谢您的配合。

如需帮助,欢迎拨打400-671 7777,客户服务顾问竭诚为您服务!

中国制造网
Made-in-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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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布的产品名录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常见问题:

1  为什么我的产品信息中不涉及危化品,也收到了邮件通知?

答:因为数据是由系统提取的,可能会有误差,如贵司确认产品信息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抱歉,请忽略相关邮件。

 

2  我司发布的是剧毒类化学品,已获得了相应资质,还是不能发布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个人对爆炸性、毒害性物质的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均有严格的前置许可要求或限制。因此此类产品为网站禁止级别管制,不可以发布。

 

3  我司发布的是限售类的危险化学品,也已获得相应资质,怎么上传相关证书呢?

答:登陆Virtual Office > Member(会员信息) > Manage Company Profile(管理公司信息) > Qualifications & Authorization(认证及授权认可) > Authorization/Permit(授权报告/许可证),点击Add(添加)后上传。上传贵司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  我司产品不在你们公布的名录中,所以是可以发布的?

答:化工产品的叫法比较多,有“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别名”、“CAS号”等各种叫法,产品不论怎么称呼,只要是名录中对应的化学品本身,我们就会做相应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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